关于受理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科技服务委员会入会及会务干部候选人申请的通知
各科技服务机构:
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是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的指导下,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培育入库企业(以下简称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参与的,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协会主要的业务范围: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科技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宣传科技企业及科技服务的优惠政策,为科技企业及科技服务机构落实优惠政策,提供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探讨科技企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论和政策问题,协助政府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规划和科技创新服务政策体系研究;组织科技企业进行国内外技术和管理、学术、成果、市场、人才、信息等方面的经验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对接;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基础研究成果转移,协助创新技术小试中试,加强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举办各种科技成果展览;组建科技服务链,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推广科技服务新模式,规范科技服务行业管理,促进科技服务交流;编辑出版会刊、会讯和相关资料,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宣传、表彰和奖励先进科技企业、优秀机构,介绍和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加入协会的会员企业,协会充分利用一切资源,给予会员单位各个方面的协助,同时,免费推送最新科技政策信息并不定期对会员企业进行法律、专利、财务、金融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及讲座。
本协会坚持以“创新、交流、服务、合作”为宗旨广纳会员,专门为各科技服务机构设立科技服务委员会,现将科技服务委员会入会条件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加入:
一、协会会员入会及会务干部条件
科技服务委员会会员单位必须是各类型的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其中会务干部原则上是会员单位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同级别或以上级别职务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常务副会长单位条件:
所在机构在本市相关行业协会中担任副会长或以上职务,或本人任职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或以上职务,本市没有行业协会除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科技服务百强机构;
2、东莞市科技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价3A级机构;
3、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市示范型骨干科技服务机构;
4、东莞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
5、具备“国家认可实验室”及“东莞市重点实验室”以上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
6、上年度纳入市财政局“三融合”风险补偿贷款的金额2亿元以上的银行或基金总额3亿元以上的金融投资机构或分类评级达2A级以上的券商机构。
(二)副会长单位条件:
所在机构在本市相关行业协会中担任理事或以上职务,或本人任职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或以上职务,本市没有行业协会除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东莞市科技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价2A级以上机构;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机构;
3、东莞市示范型骨干科技服务机构;
4、东莞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
5、具备地方或行业认证实验室资质的计量检测机构;
6、上年度纳入市财政局“三融合”风险补偿贷款的金额1亿元以上的银行或或基金总额1亿元以上的金融投资机构或分类评级达A级以上的券商机构。
(三)常务理事单位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东莞市科技服务机构资质等级评价A级以上机构;
2、上年度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
3、东莞市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
4、东莞市示范型科技服务机构。
(四)理事、监事单位条件:
东莞高等院校、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经认定或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会员入会申请时间及程序
如有意愿加入协会,请于即日起填写《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回传至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正式审核通过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相应会费后,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三、会务干部申请时间及程序
各单位如有意愿担任协会会务干部的,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填写《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入会申请表》(详见附件)回传至协会秘书处,符合担当条件的单位可进入会务干部拟候选人名单,正式会务干部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联系方式
协会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90号方中商贸中心907室
协会网址:http://www.dggxxh.com/
联系人:卢锦荣
联系电话:22033930
电子邮箱:dgsta@vip.163.com
附件:
1、关于受理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科技服务委员会入会及会务干部候选人申请的通知
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