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粤财会函〔2018〕56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各地区分级组织实施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非垂直管理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垂直管理部门由省直部门汇总本系统情况统一报送。法院、检察院系统请报送至省法院、省检察院,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无需向各地区财政部门报送。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不含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报告和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省直各部门应当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事业单位应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已实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省直各部门应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纸质版报告和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填写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
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于2019年1月16日起可通过以下途径下载:
1.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相关栏目;
2.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210.76.65.189:8080/gdkjcms/)资料下载栏目;
3.公共资料数据库(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其他要求
省直各部门请指定1名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联系人,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郭钊、许健昶,联系电话:020-83170215、83170087、83170423(传真),电子邮箱:gdctkjc@163.com。
附件: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联系人名单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