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东莞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 园区)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 2026 年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6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6〕903 号,附件 1 )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申报备案。企业应登录 “东莞市高企认定摸底体检及备案系统”完成申报备案,详见《市科技局关于开展 2026 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摸底备案工作的通知》。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高企申报工作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以下简称 “省阳光政务平台” )完成,全年分3 个批次申报,每家企业只能申报 1 次。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后填写《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自查表》(见附件2),线下提交至镇街( 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须分别于 6 月 26 日(星期五)、7 月 27 日(星期一)、8 月 27 日(星期四)前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首次提交,提交后主动联系镇街(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 )进行审核。
二、审核流程
(一)镇街( 园区)审核。镇街(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镇街(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工作指引(试行)》(东科〔2021〕58 号)等要求,做好企业形式审查,对属于重点核查对象的须开展现场核实,如实填写《2026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形式审查意见表》( 以下简称 “形式审查表” )或《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 以下简称 “现场核实表”);第一、二、三批次镇街( 园区)推荐工作须分别于 7 月 17日(星期五)、8 月 18 日(星期二)、9 月 18 日(星期五)前完成,并将《形式审查表》或《现场核实表》和《东莞市 2026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镇街推荐表》(详见附件4)的 pdf 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市科技局。
(二)市级复核。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镇街(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企业进行申报材料的复核,必要时赴现场核查,并据实出具推荐意见(详见附件 5 )。不推荐的企业,在“ 省阳光政务平台”退回材料。第一、二、三批次市级推荐工作须分别于 7 月 27 日(星期一)、8 月 27 日(星期四)、9 月 28日(星期一)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东莞市 2026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进度安排表》( 附件 6),及时完善材料,严格遵守各批次时间节点,做到全流程跟踪申报、诚信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市镇两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申报服务、审核推荐, 以及财务、税务部门的复核推荐与审查。此外,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如有变更,应及早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变更, 以免影响申报。
( 二)请各镇街( 园区)科技部门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企业填写市级申报备案,及时掌握辖区申报意向,提前开展辅导服务、做好审核安排、严格把关推荐,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四、联系方式
( 一)市科技局前沿与高新技术科,22831332;
( 二)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22831169;
( 三)市税务局所得税科,22887585;
特此通知。
附件:
1.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rar
2.
附件2 东莞市202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自查表.doc
4.
附件4 东莞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镇街推荐表.rar
5.
附件5 东莞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进度流程图.pdf
6.
附件6 东莞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进度安排表.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