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强化统筹平稳推进户籍制度配套招生入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为更好地解决我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求,在公办学位不足时,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解决。为应对户籍新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激增的学位需求,保障我街道户籍学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根据东莞市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向莞城街道周边镇街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参与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学位概况
(一)项目名称:莞城街道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
(二)服务周期:2025年9月—2027年8月。后续如遇市镇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或做出调整。
(三)购买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
(四)购买服务标准:采用小学7300元/学期/生的标准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旧办法”的原则向经遴选后的民办学校统一购买学位(以上均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教科书补助经费及学位补贴,下同),学生家长无需再支付学费。
(五)其他:入围的民办学校在办学规模范围内无条件接收莞城户籍学生。
二、招标方式
公开遴选
三、购买范围和资质
(一)购买范围
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二)资质条件
1.经市教育局审批许可正式办学,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2.上一年度年检结果被评为合格的民办学校。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民办学校不纳入当年购买学位范围:
(1)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责任事故;
(2)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未按要求整改落实;
(3)存在影响恶劣的师德师风问题;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5)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或不配合管理部门调查;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名要求
按照“材料初审”要求,符合资质的学校向教育管理中心(莞城街道高第街1号南楼526室)递交申请资料。申请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材料目录:
1.莞城街道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申请表(含学校介绍);
2.《民办学校许可证》;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近六年收费批复复印件;
5.莞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公开遴选评审表。
说明:
1.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审核资质合格后才能进入遴选评审环节。
2.以上材料需密封放在档案袋内,封口盖好学校公章,校长签名。
五、评审方式
(一)初审:由初审组对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才能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二)现场评审:由评审组评委根据现场汇报及评审原则进行评审,遴选1所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为莞城小学提供学位。
六、其他事项
以上公告解释权归莞城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公告未尽事宜,以后续通知为准。
莞城教育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