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5-14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数据来源:科兜网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9月11日至10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人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局党组全盘接受、主动认领、带头整改,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共组织召开8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汁原味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各党组成员对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审议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台账、专项检查方案及台账,引领全局上下共同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深刻对照检查,党组同志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全局上下形成统一的共识,把巡察整改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以上率下抓整改,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主持拟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靠前研究,推动解决,并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督导下属单位做好巡察整改。其他党组成员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带头研究、带头推动、带头整改。各相关科室、单位同志主动领责担责、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实化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对照共性问题以及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的问题,严格对标对表,逐条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方案及台账,与省委巡视整改、审计整改相互衔接、一并整改,建立进度态势预警督促通报制度,向整改进度相对落后的责任科室(单位)及时提醒,传导压力,强化协调。

  (四)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动对接,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抓好相关问题整改的同时,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相关下属单位进行调研和督导,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监督意见,以强有力的监督持续传导整改压力,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提供监督保障。

  (五)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主要问题,坚持突出关键,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既对巡察指出的显性问题、个性问题较真碰硬,又深入查摆隐性问题、共性问题,制定涵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采购、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社保基金监管和经办安全、信访等制度,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类制度、固化一项成果,把整改成效落到长效机制上,力求治根本、管长远。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切实发挥党组引领示范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进行政治要件台账管理。

  二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党章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党组成员围绕学习研讨专题,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深化学习认识。

  三是规范执行议事规则。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对议题上会审批流程进行全面优化。会议讨论中,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党组成员积极建言献策,深入探讨。规范会议纪要与记录制作,安排专人负责,详细记录讨论过程、成员意见及决策结果,并分类归档,建立台账管理,保障决策科学、民主、规范。

  四是扎实推进统战工作。局党组切实履行统战职责,深刻认识统战工作在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统战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学习。定期召开统战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制定印发统战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积极开展“莞聚英才汇高地,谱写发展新篇章”等系列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

  2.主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

  一是积极推进“湾区人才”工程。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单位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分工方案,将任务细化到部门和个人。健全落实情况清单,实时跟踪任务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在多措并举支持湾区集聚人才、简政放权优化政府人才管理、破除保障促进人才顺畅流动、积极作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加大力度,全力打造大湾区人才集聚新高地。

  二是加大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通过多种渠道将政策精准推送。依托松山湖、滨海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引进港澳项目,开展培训、交流、项目对接等系列活动,提供一站式服务,带动港澳青年就业创业。优化港澳青年就业服务,开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百团万人湾区行活动,在暨南大学举办2024“名企名校行·校园东莞日”暨“港澳青年才俊荟东莞”湾区巡回招聘会活动,组建港澳籍校园大使队伍。与暨南大学签署校地合作协议,建立创业就业对接机制,常态开展创新创业讨论、沙龙等职场指导交流活动,助力港澳青年融入本地就业创业环境。

  三是拓宽政策惠及面。对现行人才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到深圳、厦门等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协同多部门开展多轮研究,提出新一轮人才政策体系修订方向。市镇两级联动开展专项政策宣讲活动。做好人才政策的申报审核工作。

  四是深入落实“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招募港澳人士作为职场导师,围绕就业创业不同阶段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参与。招募港澳籍学子组建东莞“校园大使”队伍,加强与高校联系,及时掌握青年学生需求动态。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部门),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重新制定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宣传稿件、信息发布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每月对局属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排查,对发现或上级通报的问题,以“一月一提醒”的方式在全局通报。组织“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与舆情应对”专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与水平。

  4.统筹落实保密工作

  一是加强涉密人员管理。根据涉密程度开展分类管理,建立涉密人员全周期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入职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在岗培训、离岗脱密等环节管理。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二是从严管理国家秘密及工作秘密。指定专人管理,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处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保障信息安全。

  三是规范保密室建设。建立独立保密室,按标准配备设施设备,提升硬件水平。

  (二)关于聚焦“三新一高”履行主责主业方面

  5.深化“技能人才之都”建设

  一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配置技术资源,立项开发“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链”等44个技术创新项目。持续优化技能人才结构,评定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聚焦壮大“8+8+4”产业集群,培育技师和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及首席技师。推进国家“新八级工”制度,以点带面分步分类培育“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围绕技能强企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引领、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为主体、镇街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围绕产业结构布局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在全省率先探索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模式。

  二是积极推出适配企业需求的技能培训。围绕产业升级,开展各类培训精准提升技能就业能力。发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3),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占比超过90%,提升人才引育精准度。发挥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市技师学院省级产业就业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作用,开展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移动通信技术、数控铣、五轴加工、铣削加工、工业机器人、电工等项目实训。

  三是强化技能培训补贴监管。加强培训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加强线上培训平台管理,对两家违规企业取消“三项工程”培训示范基地资格,收回牌匾并追缴补助资金。

  四是完善职称评审机制。通过函告整改、专题会议通报问题、修订评审工作指引,三重举措强化职称评审管理。向主管部门下发整改函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全市工作会议进行警示教育,更新完善评审标准体系并下发至各评委会,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五是规范技工院校教师持证上岗。实施教师持证上岗专项督导,组织两批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全面清查市属技工院校教职工资质,未持证教师全部调离教学岗位,专任教师均持证上岗。

  6.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做好社保征收扩面工作。推动社保费征收“统模式”改革,加强部门联动,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协作检查、联合执法等方面强化协调沟通,积极交换比对新增市场主体、企业经营、个税缴纳等数据实施精准扩面,重点核查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的企业,对逾期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企业,依法对其进行执法监察处理,有效遏制“选择性参保”和瞒报、少报现象,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促进社保待遇精准发放。建立业务跟踪督导和月通报机制,分级评价、临期提醒,专人逐一对号销件,实现社保待遇业务按时办结。针对基数补差、重复领取、多发待遇等问题,健全社保数据归集、回流、分析机制,对因基数调整需重核的社保待遇,按照规定时限,迅速完成待遇差额补发;运用社保智能监管定期开展内控检查,扩展扫码支付基金追回功能,规范基金先行支付待遇追偿移办流程,内外发力解决多发错发追回问题,全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与参保人员权益。

  三是破解社保机制障碍。创新社保服务观察员机制,及时挖掘办事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分类预警机制,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充分运用12345热线、信访案件、“好差评”工单等源头信息,及时梳理服务的堵点痛点;抓实问题处置的业务指导、跟踪督办、协调会商、专文回复等,因人施策协调化解矛盾、尽最大努力帮助实际困难。

  7.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落实保障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加强对稳岗返还资金的发放使用监督工作,全面梳理申领情况,追回多发稳岗返还资金。

  二是优化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创新推出东莞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1+8+100+N”长效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校园前端延伸。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提升供需对接效能。

  三是落实创业贷款监督。修订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经办银行资格,实施经办银行动态调整制度。发布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召开政策衔接会议,确保新旧贴息政策平稳过渡。

  8.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切实提升信访调解力度。实施“减量提质”专项治理,狠抓初次信访依法办结,督办化解率;推行领导包案接访,针对劳资、工伤等重点领域开展约访下访,化解积案;落实立即办机制,对12345热线、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等平台线索,相关部门自收到转派任务起做到6小时内落地核实,12小时内答复诉求人,依法在办理时限内尽快办结。  

  二是整顿劳务派遣市场成效明显。夯实综合治理框架,出台3项长效治理文件,构建“3+2”综合治理体系。强化执法震慑效应,开展四轮专项整治行动。创新异地派遣监管,依托“就莞用”系统动态监测市外派遣数据,推送异地违法单位线索至省级部门。引导行业转型升级,组织行业协会座谈会,推动24家会员单位向技术派遣、服务外包转型,专业化发展格局加速形成。

  三是重视劳动仲裁源头治理。优化办案流程,夯实和发挥3+3+6的调解工作网络力量,2024年,全市两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立案受理量、争议标的同比下降明显。

  9.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政策及相关文件指引,梳理经办日常办理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成历史信息审核业务问题集。建立特殊工种核议小组,优化审批环节。建立超期未办结业务每月通报机制。

  二是增强服务创新人才意识。优化人才补贴审核机制,加快审核进度。做好新一轮人才政策修订工作,走访调研重点企业,听取企业和人才的需求和建议意见,着力创新政策、强化服务,重点要提升政策效能、推动政策落地、简化政策流程,让更多人才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是落实扶持企业政策。印发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可享受最多3次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多渠道向企业宣传政策。

  四是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公共就业服务日”品质创业活动等各类政策宣传活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依规申领补贴。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沙龙、创业集市、创业项目、创新成果展示推介等系列活动。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0.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年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党组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时调整更新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提醒,全体工作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通过局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及“一月一提醒”“清风专栏”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释放从严整治酒驾醉驾问题的强烈信号。

  三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依循党规党章要求,明确谈话主体与对象,确保谈话频次。谈话时坦诚交流,既谈工作进展又关注思想动态。谈话后,规范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详实记录谈话内容、意见建议,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切实发挥制度实效。

  11.履行监督执纪责任

  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各党组成员针对重大事项一一发表意见,并如实记录。如纪检监察组组长因公务冲突等原因请假党组会议的,主动派员列席会议。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坚持以严的基调执纪问责。运用办理的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内控机制。

  三是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认真细致做好信访线索受理、呈批审批、办理办结和卷宗归档等工作。

  四是继续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和推进力度,抽调人员充实力量。制定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按进度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1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一是做好现金报销。严格贯彻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人社工作现金报销流程中,出纳与收款人务必当场签字确认,确保每笔现金流向清晰可溯。

  二是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组织人社系统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入领会政策精神。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完善流程、加强审核,进一步发挥工会经费的作用。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坚持接待费报销“四要件”管理,即完整提供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方案和发票。财务人员仔细核对各项要件,严谨做好报销手续,确保公务接待支出透明规范。

  四是科学编制预算,提升执行率。定期召开人社系统各预算单位财经纪律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在会上着重强调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详细讲解科学编制预算的注意事项,如精准预估业务需求、合理安排资金分配,以此推动预算编制更贴合工作实际,提升执行效率。

  五是落实专款专用。组织开展系统的财务制度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解读专款专用规定,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养。与此同时,全面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专款使用合规透明,有效防范财经风险。

  13.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与相关方深度协商,迅速终止不合理协议。同时,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从资产登记、清查等各环节入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整改成效显著。

  二是加强奖补项目监管。加大检查频次与力度,逐笔重新核查申领条件。完善手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制度管理,有效保障奖补项目安全且发挥实效。

  三是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全面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指导监督下属单位,从采购计划到执行全流程规范操作,确保政府采购合规有序。

  四是做好项目采购。在采购结果确认时,仔细核查公司股东情况。加强全程监督,完善履约验收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五是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落实局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进行全方位的监管。督促相关下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其他人员须有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方可签署合同。对于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合同,须补齐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

  六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公车全部依托平台统一管理,安装高精度定位系统,详细做好用车登记,实现公车管理透明高效。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1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从严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化任务到岗到人,以责任落实推动党建工作扎实开展,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通过参与支部学习、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加强与基层党员联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升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三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对照党建工作规范,从严开展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切实总结工作成效与不足,如实汇报。同时,规范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从内容格式到思想深度严格把关,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与战斗力。

  15.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办结党组织关系转移。建立党员组织核查常态化机制,对新进人员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组织关系,确保应转尽转,提升党员管理精准度。 

  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谈话提醒。各支部党员积极响应,开展谈心谈话,促进党员间思想交流,助力解决工作、思想问题,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三是党组成员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党支部严格遵循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组织党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融入。在2024年,党组成员主题党日活动参与率达80%以上,营造良好党内政治生活氛围,提升党员党性修养。

  四是加强党费管理。所有党费开支严格依规,在使用前均经机关党委会讨论研究,确保开支在规定范围内。2024年起,机关党委落实组织生活通知单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督促各支部每月按时上缴党费至指定账户,强化党费管理规范性。

  五是强化党建宣传。机关党委及二级党委、党支部及时更新党建宣传栏内容,宣传党的理论、政策,展示党组织建设成果与党员风采,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发挥党建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16.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加强干部提拔晋升规划。深入研判干部队伍情况,通过线下谈心谈话与线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做好干部的分析研判工作。注重在重大项目、一线工作等发现、提拔干部,优先提拔、晋升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

  二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规范党组会议纪要、记录的做法;对全系统存在亲属关系的人员岗位情况进行梳理,从制度上规范近亲属任职管理。

  三是统筹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梳理各下属单位干部队伍现状、存在短板,盘活职务职数和岗位指标,加强对各下属单位干部队伍配备的针对性,进一步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路和举措。

  (五)关于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方面

  17.及时清理公房(物业)。对相关物业向法院提出诉讼,并根据情况申请返还房屋和收取租金以及确权、返还租金和返还房屋诉讼。

  18.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在系统各预算单位内正式行文通知,所有差旅费报销需提供出差人银行账号进行转账报销。

  19.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结合行政审批窗口“微腐败”整治、工作人员职位说明书填写等工作,修订廉政风险排查实施方案,集中排查下属单位廉政风险点,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完成整改。

  20.加强院校意识形态管理。市技师学院严格按照外教管理办法及时对外教教案进行翻译并提交负责人审核。

  21.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线上线下结合,掌握全局干部对交流轮岗意愿情况。重点梳理干部的履历情况,结合干部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培养方向等,按照岗位匹配度分批实施交流轮岗,交叉调整执法科室人员分组和管理片区,推动下属单位内部、下属单位之间、参公下属单位与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交流轮岗。及时修改完善局干部交流轮岗和培养锻炼实施方案。

  22.整改有关问题。规范相关技工院校教职工用餐补贴的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抓紧抓牢“两个责任”。市人社局党组认真履行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建立并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定部署。坚持以严的基调,持之以恒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细。全面开展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腐败等问题的查处打击力度,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加强纪律规矩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对下属单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和审计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财经纪律执行。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进高质量党建和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局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和改进青年理论武装,推动全局上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四强”党支部创建,不断擦亮“党建、业务、文化“三融合”品牌,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入分析研判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选优配强下属单位班子和内设科室领导力量。坚持后继有人大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发挥考核、评优等指挥棒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进取。加大对干部职工个人成长和身心健康的关怀和激励,构建积极心理。从严抓好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经商办企业行为等监督制度落实。

  (三)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继续常态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有明确完成时限但尚未完成的任务,严格按时限要求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持续抓督办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系统集成,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强大动力,进一步发挥好人社工作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6月13日。联系电话:22208205;电子邮箱:rsjrsk@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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