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樟木头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樟府〔2023〕21号)、《樟木头镇百家亿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樟府〔2022〕1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樟木头镇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标准和申报要求
支持对象、标准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樟木头镇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地点:政府四楼经发局(七)室。
三、申报资料
(一)《2025年樟木头镇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三)获得项目佐证文件,详见附件《2025年樟木头镇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四)初审后需要追加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的申请统一以企业名义进行,企业不按要求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企业均需要对所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三)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樟木头镇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赖育斌,蔡嘉炜;联系电话:87783889,823377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