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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货运相关业户:
经核实,粤S85615等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我分局依法对以下车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详见下表。
特此公告。
序号
车牌号
车牌颜色
业户名称
道路运输证号
状态
审验有效期
所属镇街
1
粤S85615
黄色
东莞市龙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41900047425
迁出(转籍)
2024-10-31
桥头镇
2
粤SY1937
东莞市桥头正联货运服务部
441900032231
2024-10-22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桥头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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