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江街道关于健全新质生产力培育机制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8日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公众反馈建议1条,采纳1条。该建议提出“第一点补充内容增加对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提供5-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第二点志愿学校的规定增加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采纳该建议,修改情况如下:
(一)第一点补充内容增加“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10亿元及以上且建安投资总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充提供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5亿元及以上且建安投资总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充提供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第二点志愿学校的规定增加条件“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10亿元及以上且建安投资总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