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万江街道关于健全新质生产力培育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5-07-09 来源:万江街道 数据来源:科兜网

  《关于〈万江街道关于健全新质生产力培育机制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8日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公众反馈建议1条,采纳1条。该建议提出“第一点补充内容增加对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提供5-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第二点志愿学校的规定增加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采纳该建议,修改情况如下:

  (一)第一点补充内容增加“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10亿元及以上且建安投资总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充提供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5亿元及以上且建安投资总额1.5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充提供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第二点志愿学校的规定增加条件“上一年度固定投资总额10亿元及以上且建安投资总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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