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照明光源及灯具等13类农贸市场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4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照明光源及灯具等13类农贸市场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44款(见附件1),均为线下抽查。包括照明光源及灯具不合格18款,燃气用具15款,箱包鞋类3款,纸及制品3款,日用及化工品2款,家用电器2款,电子产品1款。经比对近三年监督抽查结果,有6家生产单位连续两年以上被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照明光源及灯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8款,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含光生物危害)、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能效等级(光效)、能效限定值(光效)、谐波电流限值、标记、显色指数、骚扰电压(电源端口)。
(二)燃气用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5款,不合格项目为:通用结构-燃气管路、热水性能-热水产率、热负荷、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燃烧工况-干烟气中CO、结构-压力或流量安全装置、结构-调压器的接头组件,以上均为安全标准项目;热水性能-热水产率、热负荷。
(三)箱包鞋类。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鞋里和内底摩擦色牢度(沾色)。
(四)纸及制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不合格项目为:柔软度(纵横向平均)、柔软度、细菌菌落总数(安全标准项目)。
(五)日用及化工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
(六)家用电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安全标准项目)、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骚扰功率、辐射骚扰。
(七)电子产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不合格项目为:1GHz以下辐射发射。
(八)儿童用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九)文体用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电线及电缆。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一)网络通讯产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电器附件。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三)非金属材料。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督促生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年以上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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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