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支持参加境内专业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05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数据来源:科兜网

关于开展支持参加境内专业展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05  浏览次数: -

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507号)文件要求,现定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起将支持参加境内专业展事项进驻“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市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事项

  (一)境内专业展(参展企业)

  (二)境内专业展(组织单位)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

  联系电话:0769-23192971、0769-22817510。

  二、申报时间

  2025年9月8日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5:00;

  三、申报方式

  进驻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网上预审通过后,相关纸质材料可以选择通过邮递方式寄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邮寄地址信息: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三区,电话0769-22835627),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企业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2026年3月31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附件1)或《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组织单位填报)》(附件2),及签字盖章的《承诺书》(附件3)连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企业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附件:1.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

            2.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组织单位填报)

            3.承诺书

            4.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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