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的通知
粤财农〔2025〕145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29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恢复应急方向)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5〕252号),现将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转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240704 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1.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资金安排表
2.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水利部分)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