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教育领域)的通知
粤财科教〔2025〕160号
惠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支持广东省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29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恢复应急方向)2025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5〕252号),现下达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教育领域)90万元,用于惠州市惠阳区学校公共服务设施恢复建设项目。此项资金支出列“2240704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严重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等相关工作。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