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紧扣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稳步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为服务保障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法治支撑。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财政建设思想根基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健全厅内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及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领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对照法治广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与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全会系列精神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各支部专题学习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的重中之重,与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和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通过全省财政系统宣讲报告会以及“宪法宣传周”“财政大讲堂”“财学”平台等方式,多层次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是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财政工作中。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统筹推进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修订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调慢补快”机制,推动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动谋划实施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共享收入分成体制,强化财政激励,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省与市县共同当家理财、共同增收节支、共同增强实力后劲。
四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将全省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组织厅内每个处室(单位)开展书面述法,以法治视角检视财政工作,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二、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全力保持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科学有效组织财政收入,逐步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入研究推进盘活存量资源资产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握落实转让限售股个税征管、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共享等新要求,积极推动挖掘税收增收潜力,保持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同时,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省级逐月分解支出预期并加强调度、地市统筹本辖区工作、县区抓好具体执行的方式,全省“一盘棋”强化支出执行,确保重点需求保障到位,有力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需求。
二是持续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全面系统提升财政治理水平。认真落实财政部地方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部署,将其作为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聚焦做大增量、激发活力、提升效益,紧扣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三条工作主线,推动重点领域改革见行见效,促进地方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深入贯彻“制度+技术”理念,将预算管理规范内嵌“数字财政”系统建设中,促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标准化、智能化。坚持技术赋能、数据赋能,全面推进广东财政数智化转型,强化数据治理,拓宽智能分析新路径,赋能财政科学管理。
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扎实开展评议工作。将“省十件民生实事项目遴选”作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创新实施民生实事评议工作,由省人大常委会对2025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截至目前十件民生实事已全部完成全年任务,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发挥财会监督效能。推动成立由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广东省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议组织、日常工作、工作联络、重大事项报送等四项工作机制,统筹推动财政科学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等多项重点工作。推动建立与税务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有效整治涉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财会乱象,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构建全省统筹的检查机制,统一制定方案、统一确定对象、统一分配任务、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处罚,各地市按分配任务和规程开展检查,确保完成全年检查任务。
五是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改革,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以“专户+区块链”为底层逻辑,以“穿透”作为核心监管理念,基于“数字财政”平台建设广东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穿透式监管系统,构建覆盖省、市、县各层级和全省统一监控预警、统一核实处置、统一数据管理的监管体系,推动穿透式监管从区域试点向全域覆盖深化。聚焦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痛点堵点,从源头上防范资金支付环节的违法违纪风险,推动穿透式监管从信息集成向监管赋能深化。探索“线上预警+线下核查”工作模式,促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协同,形成“化学反应”,促进成本节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推动穿透式监管从单线监管向协同监管深化。
六是支持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统筹资金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推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点支持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公安数字系统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全省高质量全覆盖、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财政保障等。不断完善财政政法工作机制,提升财政政法数字化水平,加强政法领域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涉案财物“实物缴库”改革,强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财政保障,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三、突出依法依规,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实效
一是坚持高质量参与立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并举,高质量开展立法意见研提、财经政策文件清理,进一步提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质量。2025年省财政厅出台《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通过视频、文字、图片多种形式配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立足财政职能及业务,从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的依据、能力、效益等方面,对100多件拟出台、修订、废止的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高质量研提意见。认真做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提出意见建议。以健全财政制度库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制定出台《广东财政制度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政策文件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强化执法能力提升、落实行政执法审核监督等方面入手,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扣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在“财学”平台同步连线和推送行政执法提升课程,重点讲授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实务,提升财政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健全重大执法决定的研究会审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持续组织开展全省财政执法案卷评查,对部分地市财政执法案卷开展重点抽查,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评促改整体提高财政执法质量。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搜集整理涉企行政处罚的非税收入数据,为及时发现涉企乱罚款问题提供数据支持。在全省行政执法平台公示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事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省级主题普法活动,通过答题互动、图文解读、交流讲解、派发财政领域法律读本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继续创新创先,在“财学”平台设立“财政法治建设主题专栏”,为全省财政干部提供更权威、便捷的学习交流平台,成为财政法治工作的“工具书”和财政干部的“手中宝”。丰富普法形式,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等系列活动宣传新会计法,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等系列培训会议深入宣讲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探索在审批、备案等事项中同步嵌入法律法规解读,引导会计、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主动学习。在行政检查工作中同步推进靶向式普法教育,结合违法违规线索开展“一案一宣”,推动会计、评估机构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将普法教育贯穿财政执法全过程。省财政厅在2025年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获评优秀,2个项目获评全省创新创先“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厅机关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推送的梅州市财政局微短剧获得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百部优秀作品奖。
四是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风险防控,规范自由裁量权,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依法依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超1780条,网站总访问量超830万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200件。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公文、提请省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律论证工作,确保合法合规。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对标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建设要求,省财政厅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如,财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存在不足,财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再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持续增强,一些干部法治意识及以法治方法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6年,省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新作为。积极配合推进财政立法工作,依法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障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财政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到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二是在深化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化“数字法治财政”建设,探索建立财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机制,推动财政监管数据共享与智能分析。三是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体现新担当。持续评估和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财政政策合规性审查和评估机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继续做好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在普法宣传教育上取得新成效。科学谋划财政“九五”普法规划。打造“以案释法”财政品牌,针对不同需求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普法。加强财政法治教育和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五是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注入新动能。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专业程度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财政法治业务培训,培育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法治干部队伍。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树发,020-8317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