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市监注〔2026〕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有关精神,切实为基层减负,经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药监局研究,决定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工商〔2017〕5号)。
文件废止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发挥登记窗口作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