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科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0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数据来源:科兜网

粤委科发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委科技办(省科技厅)反映。

中共广东省委科技委员会

2026年1月25


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方案

  加快我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国家“四链”深度融合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全局视野、系统思维,以重点产业为核心强化资源要素配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和配置资金链人才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按照统筹部署、“一产一策”的思路,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一体推进“四链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30年,基本形成强劲活跃的创新链、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充沛多元的资金链、开放高效的人才链及四链深度融合态势,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取得重要成效。科技创新引领驱动产业高阶发展能力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4%左右,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新建100家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试平台载体,转化应用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传统产业提质焕新,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成形成势,打造不少于15条“四链融合”产业链,形成一批万亿产业、千亿产业。金融源头活水作用充分彰显,形成一个产业一支基金的发展模式,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支持体系。人才硬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围绕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以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为引领的科技人才队伍,每万人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120人年。

  工作举措

  围绕广东产业发展需求,研究确定实施“四链融合”的重点产业(以下简称“重点产业”),分别制定“一产一策”的产业实施方案,结合产业实际情况实施以下18条政策举措。

  (一)强产业链完整可靠性建设

  1.聚焦重点产业链条。紧紧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需求,突出“国家所需,广东所能”,聚焦关系全省发展全局的各类产业推进“四链融合”,着力提升其产业链水平。布局谋划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巩固壮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优化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提升矿业、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船舶、建筑等;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高端仪器、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委科技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建链着眼全局推进产业链韧性提升工作,针对不同产业链特点和发展需求,分类提出具体明确的实施路径。对产业链齐全、整体具有较好基础的产业,着重加强技术升级,推进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强化产业链韧性。对产业链尚不完整、存在短板或缺失的产业,强化产业链招商,围绕关键环节招引重大项目,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延伸补足补全产业链条。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未来产业,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强化前沿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同步加强本土培育与招商引资,及早建立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各产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产业链服务水平。建立省市联动、部门联合、政策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产业链服务工作统筹,强化人才、项目、资金等要素的一体化部署,加强全要素融通、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方位保障。建立重点产业链监测预警和服务体系,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链发展重大问题,强化以“链长制”为核心的链群管理服务,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牵引支撑各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省委科技办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围绕产业链强化创新资源布局

  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点向企业倾斜,由企业牵头实施的项目立项资助金额占比逐步提高至80%以上。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切实落实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其中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按120%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对其他企业按100%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省科技厅牵头,省财政厅、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产业需求导向的技术攻关。根据所确定的重点产业,加强科技部门与产业部门的工作协同,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中设立并实施相应的攻关专项,力争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速补齐产业链短板、锻造产业优势长板,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围绕重点产业“卡脖子”问题、产业链补链等重大创新需求,采用揭榜挂帅、公开竞争等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推进有转化前景的研发任务,构建系统谋划、企业出题、联合答题、市场评价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新模式,聚焦重点产业需求强化科研任务清单凝练、监测和动态调整。(省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产业前沿引领的科技创新。开展前沿与颠覆性技术扫描,建立技术动态清单,组织实施引领重点产业发展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部署一批前沿与颠覆性技术研发项目。探索项目经理人管理模式,提供立项后组织实施、对接资源、转化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专业化服务,加快催生新场景新赛道加快培育引领未来产业。(省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直面产业需求的战略科技力量。围绕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加快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快部署设立或优化若干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卓越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省实验室强化对产业的支撑,争取新建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带动行业技术进步。支持广州、鹏城国家实验室,季华、福田、深圳湾、东江等省实验室,以及骨干科研机构加强优化布局,与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有组织科研与共性技术攻关,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省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产业链强化创新成果应用

  8.建设覆盖重点产业领域中试平台。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等牵头建设一批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加速科技成果熟化和产业化。积极争取央企在粤设立具备中试服务功能的创新中心或研发机构。支持中试平台加强对产业技术发展趋势的研究,联合有意向的骨干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突破若干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构建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服务中小企业的产业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等成果转化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引导现有公共平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深交所科交中心等骨干平台引领作用,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与企业需求的对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中试服务中心联合各类中试平台、重点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组建中试产业联盟,支持转制科研院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共性技术平台,形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矩阵。(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科技成果应用场景供给。完善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政策措施,将重点产业的“三首”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鼓励地市给予“三首”产品相关政策支持,并在应用场景单位部署使用。推动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建设,聚焦重点产业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场景创新试验区。支持企业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宽新产品境内外销售渠道。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对市场购买新产品和新服务给予政策支持,促进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应用与迭代升级。(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完善技术经理人梯队培养体系,壮大技术经理人规模。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组建以技术经理人为核心的技术经理人事务所,吸纳全国技术经理人来粤服务成果转化。鼓励技术转移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提升技术经理人专业服务水平。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科技商学院,培养高素质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和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省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培育壮大创新型市场主体。完善“初创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在若干重点领域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和瞪羚企业。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发展,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主板上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产业链优化资金资源配置

  13.加大对产业技术攻关的资金投入。加大省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人才引育等领域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跨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完善财政资金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机制,资金重点向颠覆性、前瞻性、创新性技术倾斜。新增设立省中试平台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围绕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中试服务需求,谋划布局全省多层次、体系化中试服务体系。持续实施“补改投”改革,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类财政支持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企业、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等社会资金共同加大投入。加强省重大人才工程与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项目的衔接,财政资金向引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倾斜。强化地市主体作用与省级协同支撑,鼓励地市围绕产业痛点、企业诉求设计支持政策,省级通过引导基金、转移支付、资源倾斜、风险分担等方式给予支持。(省财政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资金支持。探索构建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接力体系,建立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S基金等政策性母基金体系。争取在粤创立社保科创基金,支持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粤港澳基金围绕新兴未来产业领域设立子基金,重点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多维度拓宽耐心资本渠道,充分发挥注册在广东的信银金投、招银金投作用,引导用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等(AIC)资金,壮大私募股权、企业风险投资(CVC)等规模。省科技创新战略资金对投资省内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补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在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专利权质押贷款以及“贷款+外部直投”“投贷保”等方面开展探索,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省级财政连续三年对广东省政府性担保体系增资,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力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扩面增量。建立贴息、健全代偿补偿等机制,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拓宽大型科技企业的全链条融资渠道。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成长期、成熟期阶段企业的关键枢纽作用,引导科技型企业合理用好境内外上市“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与特专科技企业通过港股18A、18C赴港上市融资。引导科技型企业适配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各板块定位上市融资,鼓励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产业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用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财务标准。持续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作用,推进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和“科技创新专板”建设。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各类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筹集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用足用好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技术改造再贷款、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加大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省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围绕重大技术攻关开发专属保险产品,覆盖研发、设备、专利保护等全流程风险,并推动“三首”产品等保险产品推广应用。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符合条件的研发转化、产品中试、检验检测设备、首台(套)产品和科技创新产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研究机构提升创新研发能力、加速先进技术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产业链强化人才支撑

  16.锚定产业需求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需求,支持高校建立与重点产业相匹配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超前布局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理工科专业,加快布局一批面向重点产业的学科专业。鼓励高校联合龙头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布局建设微专业,快速响应重点产业短期人才需求。强化专业对口就业率、用人满意度、区域产业匹配度等指标与专业招生和学位点建设动态联动,对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成效显著的高校,在学位点建设、硕博士招生冲补强奖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省教育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产业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聚焦省重点产业,坚持联合培养、一线实践、项目依托、成果导向,解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脱节的突出问题。高标准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国家人工智能学院(河套学院)等,汇聚产科教资源,以产业真实项目、真实课题为依托,培养能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推动产业科技创新的拔尖人才。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提升产业场景建设质量。支持高校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为导向推进“新工科”教育,构建“基础理论+项目实训+市场验证”一体化教学体系。(省教育厅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面向企业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突出重点产业导向,优化实施省重大人才工程,在项目设置、人才举荐、专家评审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以单设赛道、单列评审等方式,实施重点领域专家举荐、重点用人单位自主举荐、地方自主评审,充分发挥以才引才、平台聚才效应和企业引才育才积极性。鼓励人才引进地市加强生活保障,提供办公、住房、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社会保险与医疗服务等支持高校院所、企业探索高层次人才“校聘企用”“互聘共享”等模式,通过参与合作、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等形式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机制与环境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新一轮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聚焦破解阻碍四链融合的体制机制问题,支持有关单位结合需要在创新供给、成果应用、资金供给、人才支撑等方面开展有益探索,着力破除制度障碍。完善鼓励改革、宽容失败的尽职免责机制,对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及个人免除相关责任。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按照先试用后付费先使用后合作等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二)促进要素开放共享与顺畅流动

  完善创新要素跨境流动机制,推动科研项目经费按相关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自主转移使用。完善大型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作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可信数据空间,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底座。推动组建省数据集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提升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能级,构建一所两中心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便利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

  (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

  建设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系统集成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运营、维权援助与公共服务等功能。深化产业专利导航,以专利链布局牵引技术链与产业链升级,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依托专业机构与海外经贸代表网络,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法律威慑力。畅通知识产权交易渠道,推动专利转让实施,搭建1+N专利开放许可信息发布平台。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倍增计划,推行登记业务一窗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

  (四)营造“四链融合”良好氛围

  突出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导向,打造以广交会、高交会为代表的行业风向标展会。加强四链融合主题宣传,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宣传报道推动四链融合的重大举措、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积极弘扬宽容失败、鼓励创新、互利共生的理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四链融合的良好氛围。

  、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省委科技委统筹作用,建立“四链融合”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加强产业、科技、财税、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等政策的系统衔接与协同发力,提升政策合力与综合效能。强化省市联动、部门协同,明晰职责分工,构建一体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立足国家所需、广东所能,由产业主管部门提出重点产业建议,经省委科技办审核并报省委科技委研究同意后,牵头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一产一策”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原则,分批次有序推进落实。


相关链接:1.《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2.图解:一图读懂《关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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