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曹河芳)

发布日期:2026-04-22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数据来源:科兜网

  曹河芳:

  鉴于你的四级保育师证书已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网处理,不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一、补贴项目”中“(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2.适用条件”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25日依法作出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行政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

  我局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将上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给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主要内容为:我局决定取消你的四级保育师证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认定,并责令你退还相应款项。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行动处理决定书.pdf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203619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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