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玩具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2026年第72号
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现将我局制定的玩具、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智能可穿戴(智能眼镜和智能耳机)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前期已发布同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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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广东省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3.广东省智能可穿戴(智能眼镜和智能耳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