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局对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专项资金拟拨付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对1个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1个项目,审核通过的申请资助金额1,297,700元,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共7天。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定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时请留通讯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亲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东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异议受理电话:0769-2281860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3楼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附件:东莞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审核表拟拨付补贴名单.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