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东莞市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验收结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8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项目公示) 数据来源:科兜网

  根据《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1号)、《东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2026年第三季度东莞市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验收,现对《东莞市智慧水产养殖与无人化加工装备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的验收结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联系人及电话:叶志炜,0769—22831342


  附件:东莞市2021年度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验收结论情况表.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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