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孝宝诉东莞市众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的裁决书公告
东劳人仲院清溪庭公字〔2026〕235号
东莞市众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受理王孝宝与被申请人东莞市众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东劳人仲院清溪庭收字[2026]293号),此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无法联系被申请人东莞市众源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的形式向你送达东劳人仲院清溪庭案字[2026]81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溪仲裁庭
2026年9月11日
附注:
本庭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
联系电话:0769-87731064/8738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