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纵深推进市场流通行业乱象系统整治,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市场监管领域“恶意索赔”“强迫消费”“欺行霸市”等违法线索。
(一)恶意索赔
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线索。
批量购买与高频投诉:短时间内大量购买相同或相似商品,并集中发起投诉举报或诉讼,以获取惩罚性赔偿、敲诈勒索或扰乱市场秩序。
知假买假与刻意挑刺:明知商品存在轻微瑕疵(如有的标签标识问题不影响质量安全)仍购买,以此索要高额赔偿。
伪造证据与胁迫手段:通过夹带、调包、篡改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制造索赔借口,或利用投诉举报威胁经营者。
模板化与产业化操作:投诉内容呈现格式化、模板化特征,多人共用联系方式或证据,甚至形成组织化、产业化的索赔团伙。
(二)强迫消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肉菜市场、医疗美容、旅游景区等领域,以诱骗、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强迫消费的违法犯罪线索。
利用网络平台强制搭售,设置消费陷阱诱骗消费者,以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
利用非法取得的垄断地位,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公平交易条件。
(三)欺行霸市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肉菜市场、旅游景区等领域,形成的“市霸”“行霸”势力,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经营、操控价格、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限制同业竞争等。
控制市场交易: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指定货源、控制定价、强制商户统一进货,相互串通、哄抬价格等。
排挤竞争对手:通过威胁恐吓、恶意排挤、拦阻经营等方式,迫使外来经营者退出,形成“市霸”“行霸”势力 。
强买强卖与收保护费:强迫他人接受高价劣质商品或服务,或以“看场费”“进场费”名义敲诈勒索。
(四)其他线索
在市场监管领域团伙制假售假、强迫他人参与传销等线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
2.来信来访: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提供具体线索和相应的事实依据(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对象名称、经营地址、违法事实、发生时间,并附上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和诬陷他人。
2.鼓励实名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
3.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