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政务和数据局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市重大科技项目—产业技术集成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0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数据来源:科兜网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6号),现组织开展2027年市重大科技项目—产业技术集成攻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经市科技局备案确认的创新联合体。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我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是上年度在我市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1亿元,且创新性特征明显、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行业影响力、主导地位及领先优势的科技企业。

  2.非经市科技局备案确认的,不得申报。

  (二)项目支持形式及额度

  1.一是对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1亿元,且对我市重点产业赛道具有较强技术支撑的创新联合体项目,由市、镇联动布局,单个项目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总经费资助;二是对项目研发总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且聚焦“大产业包揽小行业,全领域覆盖多元场景”实现横纵向持续攻关突破的创新联合体项目,由市本级布局,鼓励镇街(园区)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资助。

  2.组成项目群的子项目若已享受过往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的,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按照《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0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项目立项后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申请金额,则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补足差额,保证项目总投入不变。

  (三)项目参与人员

  1.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应为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2.申报项目应明确1名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须全程实质性的统筹领导项目组织实施。组成项目群的每个子项目应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

  3.项目参与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00人,从事技术研发的人员比例应不少于参与人员总数的80%。

  4.禁止出现拉同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四)项目自筹经费要求

  1.项目投入总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自筹资金和市财政资助资金组成。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

  2.项目群的总投入应不少于5000万元,组成项目群的单个子项目总投入由项目申报单位据实安排。

  (五)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按程序申请延期,总周期不超过5年。

  二、注意事项说明

  (一)申报单位及负责人未被列入东莞市科技项目诚信异常名录;有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单位及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按照《东莞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修订)》(东科技规〔2025〕10号)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详见附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三)申报项目时应同时提供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和建设实施方案(须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创新性、技术方案及内容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经市科技局确认的创新联合体备案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总师和行政总师)和子项目负责人的个人情况证明材料,项目牵头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和各成员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说明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形式为网上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企业登录申报平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或从“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首页特色创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产业技术集成攻关项目”,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由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登录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如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镇街推荐。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预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受理。预审时需检查项目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通知有关要求,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及参与单位经营是否有异常等,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项目审查。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报市政府审定。

  四、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20日17:00。

  (二)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7:00,项目逾期不提交审核则视为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初审不通过。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联系人:黄培锟、陈家辉;联系电话:0769-22831356、0769-22831475 。

  (二)系统技术支持。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69-22831403;“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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