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水务行业的三防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3.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工情监测,及时报告镇三防指挥所; 4.组织排查水务工程三防安全隐患,组织水库、河道、海堤、涵闸、泵站、排水管网等管理单位巡查,重点监视堤围险段、病险水库等重要部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6.负责做好城市排水、河道清障等工作; 7.组织制订重要水务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制订防洪抢险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8.督促完成水毁水务工程的修复; 9.负责防汛防旱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
重点做好水库防汛工作 |
党政综合办 |
1.负责镇政府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值守以及对镇领导通知、办公室的值班服务; 2.负责全镇防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等协调工作; 3.协调各村(居)委会落实防洪抢险措施,组织各村(居)委会防洪抢险突击队集合待命,担任突击抢险任务; 4.协调组织危险地区避险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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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务局 |
1.负责农业旱情监测,及时报告镇三防指挥所; 2.开展农业水旱风灾害防御工作,指导、督促农业养殖户应对水旱风冻灾害,及时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的农作物进行安全防护,对农业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3.组织排查管辖范围内本行业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等的三防安全隐患; |
重点做好指导农林牧渔业防汛防风减灾工作和灾后救灾、生产复工 |
宣教文体旅游办 |
1.负责指导全镇防灾减灾救灾的宣传工作; 2.指导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提醒公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3.灾害期间指导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4.密切关注舆情(包括网络舆情)变化,做好舆论引导,防止谣言蔓延,弘扬社会正气; 5.组织做好防灾救灾知识的公众宣传,增强全民预防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 6.负责组织、指导全镇体育场馆落实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根据灾害发展情况或镇三防指挥所指示,协调管辖范围内体育赛事的开赛时间,必要时中止比赛,做好体育场馆内体育赛事观众、工作人员的撤离,妥善安置滞留群众; 7.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旅游行业的三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旅游景区的防御措施,必要时,通知旅游景区暂时关闭; 8.限制旅游人员进入镇内受灾地区和路段,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等的撤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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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 |
1.组织部署全镇民兵应急排支援抢险救灾工作; 2.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3.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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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办 |
1.负责各类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在水旱风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做好水旱风灾害期间特困人员、流浪者等特殊群体的安全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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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局 |
1.负责协调、指导外资企业做好三防工作; 2.收集、汇总外资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3.协助做好受灾外资企业员工、物资转移工作; 4.组织协调全镇通信、电力、成品油等的供应和保障; 5.统筹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做好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的短信发送工作; 6.督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及时组织排查、抢修通信线路、基站和设施,保障抢险救灾现场和重点部门的通信畅通; 7.督促供电部门组织排查、抢修供电线路和设施,优先为重点保障对象提供应急电力保障和临时电力供应; 8.协调成品油供应商建立灾前油料预置机制、设立抢险救援车辆优先加油通道、提供油料运送车送油服务等,做好抢险救灾的油料供应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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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镇监管范围内住建行业的三防工作; 2.组织排查监管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设施的三防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和各项防御措施落实; 3.指导各村(社区)对管辖范围内既有危房做好三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按要求停工,做好安全防护和在建工程相关人员的安全转移; 5.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灾后重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等工作。 |
重点做好监管范围内在建工地使用的塔吊、升降设备、起重吊车、龙门吊等建筑起重机械,危房、在建工程的临时工棚等防汛工作。 |
卫健局 |
1.负责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水旱风冻灾害防御措施; 2.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对灾区群众、抢险救灾人员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3.做好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灾后传染病的防治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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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局 |
1.负责审核全镇防汛防旱防风救灾经费预算; 2.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镇级救灾补助资金; 3.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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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分局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城管系统三防工作; 2.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违法户外广告、燃气设施等三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负责组织力量抢修管辖范围内受损燃气管线、设施; 4.协助做好三防基础设施的设置; |
重点做好违法户外广告、燃气设施等工作 |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1. 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负责管养的镇属8个大型户外广告牌、城市照明、行道树、地下人行通道等三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负责及时对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督促环卫作业单位及时检查路边进水口,保持排水通畅,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 3.灾后及时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 |
重点做好内涝点,户外广告、路灯、罗马填埋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工作 |
人社分局、医保分局 |
1.负责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等相关机构落实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 2.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管辖范围内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和就业训练等相关机构停(复)课、停(复)工; 3.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对新莞人开展三防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好新莞人的三防安全保障; 4.监督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时,对“五停”期间权利义务、薪酬福利等进行的相应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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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分局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交通运输行业的三防工作; 2.负责协调防汛防旱防风应急响应期间城市交通运营工作; 3.协调公路养护部门督促指导在管、在建公路防御措施的落实; 4.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排查、整改所属建筑物(构筑物)三防安全隐患,协助有关许可审批部门做好交通工程的三防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依职能对公路管养部门移交的未经许可设置的构筑物、广告标牌进行行政处罚的调查处理工作; 5.通知各汽车客运站的管理运营单位,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广播等向公众播发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6.负责组织、协调地方运力,为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及灾民的运输提供保障; 7.根据灾害发展情况或镇三防指挥所指示,指导各汽车客运站的管理运营单位调整运营计划,及时向公众公布,并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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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分局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三防工作; 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3.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 4.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及时报告镇三防指挥所; 5.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6.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变化,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工作 |
生态环境分局 |
1.开展应对因水旱风灾害引发或可能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污染、地面水源污染、地下水源污染等事件,开展防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等工作; 2.视灾情需要,及时派出行业专家,现场指导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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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 |
1.督促协调交警大队在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的交通疏导屏播放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2.负责交通疏导,督促属地派出所做好本地区受浸路段、易拥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及时设置交通警示牌,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车辆的优先快速通行; 3.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督促属地派出所做好灾区治安的巡查和维护工作,加强社会管控,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4.负责防汛发生突发事件时期的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巡逻防控、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5.依法打击迷惑群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和救灾物品、破坏防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6.保障防汛期间持有市“三防”指挥部、镇“三防”指挥所发放的“通行标志”、“防洪抢险车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优先通行,保证抢险交通的畅通; 7.发挥“110”中心平台作用,与有关部门联动,突击救援和协助指挥危险地区群众的转移、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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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大队 |
1.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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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承接工程的三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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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教育行业的三防工作; 2.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 3.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停(复)课并保障在校人员安全; 4.负责协助指导临危师生的安全转移工作; 5.协调落实学校避护场所的开放; 6.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7.负责组织师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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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服务中心 |
1.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场馆落实水旱风灾害防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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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森林三防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林地因灾损失、倒塌树木的清理和处置; 3.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水旱风灾害防御; 4.负责指导、组织灾后自然保护区、森林的生态修复和生产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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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 |
1. 做好物业小区地下停车库的防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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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 |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及生活用品的筹集、储备、调拨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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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控股集团 |
1.负责协调、指导镇属企业做好三防工作; 2.收集、汇总镇属企业相关信息,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3.协助做好受灾镇属企业员工、物资转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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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中心 |
1.负责组织开展全镇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 2.负责保障电力设施、设备、线路的安全; 3.必要时及时切断危险区域电源,并在高压电塔、变电站附近设置警示标示; 4.负责做好电力调度,保障三防指挥机构、医院、供水、通信等三防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5.负责提供水旱风灾害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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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分局 |
1.负责组织集合技术维修队伍,对关键线路和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镇三防指挥所等重要部门的通信以及三防信息网络通信畅通; 2.及时向用户发送三防预警信息; 3.组织抢修受损通信基础线路和设施; 4.必要时架设临时通信线路或开通无线通信网,确保灾区应急通信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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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公司 |
联通公司 |
茅輋水库 契爷石水库 |
1.负责做好本水库三防工作; 2.落实市水务局各项三防措施和本水库及周边安全; 3.负责自有应急队伍建设(含镇政府建立的重点水利工程防洪抢险队伍及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组成的应急队伍)及物资储备,接受镇三防指挥所统一指挥、调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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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林场 |
1.负责组织开展辖区三防工作; 2.配合镇三防、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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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水务 |
1.负责做好汛期三防检查、抢修工作,保障全镇供水需求; 2.负责执行镇“三防”指挥所对镇内水资源的调度指令,保障庇护场所供水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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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巴士公司 |
1.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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