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科技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4 浏览次数: 作者:超级管理员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1〕110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提交时间

为提高申报资料整体质量,准确预估奖项提名等级(按照《通知》规定,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级参评),我们计划在提名截止时间前,以自愿为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辅导和对项目等级进行初步预估,供项目完成单位参考。为确保项目资料按《通知》时间要求提交,请项目完成单位按以下节点做好资料提交工作:

(一)网络提交时间:2021年10月8日17:00前,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然后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填报工作。请确保在该时间前至少完成一次完整的网络提交手续,为避免截止日前网络塞车,建议提前23日完成填报并提交。

(二)内部公示时间:根据《通知》要求,各项目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应按照《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公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各完成单位应在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公示(10月8日前),并将公示文件或现场照片发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邮箱。

(三)专家预评审资料提交时间: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报奖项目的质量,我局届时将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对拟报奖项目开展专家预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专家预评审通过书面审阅项目资料的形式完成。请有意参加专家预评审的申报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提前准备完整的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含提名书和附件,无须装订和签名盖)提交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四)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7日17:00前。项目完成单位须在该时间前完成网上资料的修改完善工作,并提交至提单位审核。

(五)书面材料送交时间:2021年10月26日17:00前。

专家辅导资料、正式书面材料统一提交至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完成单位在提交专家预评审资料时,应在“提名书—二、提名单位意见—对参评项目等级要求”中勾选计划申请的等级,作为提名单位确定提名等级时的参考意见。

(二)项目完成单位提交正式项目资料时,须提交书面提名书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封面章和骑缝章)1份。同时,提交1份《承诺书》原件(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承诺申报材料内容全部属实,不存在任何违反科研诚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动员辖区内优秀科技成果项目申报,组织项目完成单位准备相关资料。

(二)联系方式

1.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莫伟杰,22830058。

2.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徐维宏22208075;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中心D区701室;邮箱:dg22992408@vip.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标准.pdf

2、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

3、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名单.pdf

4、 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奖公示表.doc

5、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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