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皂类等1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4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皂类、家用清洁剂、洗衣粉、衣料用液体洗涤剂、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洗发液/膏、消毒剂、牙刷、空气清新剂、车用美容产品、洗衣凝珠、地板清洁剂、洗手液等1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3款(见附件1),其中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6款、线上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7款。不合格产品涉及皂类5款、家用清洁剂3款、洗衣粉3款、衣料用液体洗涤剂3款、家用卫生杀虫用品2款、洗发液/膏2款、消毒剂2款、牙刷2款、车用美容产品1款。经比对近两年监督抽查结果,有1家生产单位连续2年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皂类。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5款(其中小红书2款、抖音1款、京东1款、快手1款)。不合格项目为:氯化物(以NaCl计)、水分和挥发物、游离苛性碱(以NaOH计)、总游离碱(以NaOH计)、总有效物。
(二)家用清洁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其中京东2款)。不合格项目为:总酸度(以HCl计)、表面活性剂含量、总活性物含量。
(三)洗衣粉。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其中抖音1款、京东1款、快手1款)。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含量、规定污布的去污力。
(四)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其中快手1款)。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
(五)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最低持效期。
(六)洗发液/膏。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其中天猫1款)。不合格项目为:有效物含量。
(七)消毒剂。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其中天猫1款、京东1款)。不合格项目为:有效氯含量、pH、原液。
(八)牙刷。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其中淘宝1款、快手1款)。不合格项目为:毛束拉力、磨毛。
(九)车用美容产品。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其中天猫1款)。不合格项目为:pH值(原液)、热稳定性(50℃±2℃,8h)。
(十一)洗衣凝珠。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二)地板清洁剂。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十三)洗手液。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跟踪抽查和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督促生产单位对不合格产品涉及安全(项目)开展缺陷调查,构成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督促指导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年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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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