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凤岗镇锦上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六期配租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请人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8月18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书面向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和住房管理组,联系电话:0769-87507768。
附件:凤岗镇锦上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六期配租申请人审核合格名单.pdf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