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广交会《关于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的通知》(会业字﹝2025﹞845号),现开展2026年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范围
符合《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附件1)的企业均可申请。申请企业如出现列明禁止使用品牌展位情形,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二、申请展区范围
除铁石装饰品及户外水疗设施展区外,所有展区均可申请。其中,企业在车辆、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化工产品、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申请的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2个,在其他展区申请品牌展位数量应不低于4个。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2025年12月25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须在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exhibitor.cantonfair.org.cn)上传评审资质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按展区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递交至东莞市商务局七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一)用本企业用户名及密码(新用户注册获取)登陆“参展易捷通”系统。点击“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进入品牌展位评审申请页面,按流程登记公司信息,添加展品资料、上传企业资质材料并添加展位申请。
(二) 下载、打印《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申请表》,连同按材料清单排序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按展区(每个展区一套)一式两份递交至东莞交易团,并同步上传至易捷通系统。系统上传资质材料须与递交至交易团资质材料一致。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广交会官网-参展商-品牌评审工作指南”。
五、评审标准
品牌展位评审标准包括企业出口额、境内外商标、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国际通行认证、品牌建设、行业自律及广交会参展表现等7大指标,详见附件2。具体评分标准另文通知。
六、申请要求
(一)品牌展位分展区进行申报,申报材料每个申请展区须提交一式两份;
(二)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三)申请企业须严格按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附件3)上传申报材料,其中:
1.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各项证书的所有人应为该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含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2.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企业申请截止日期(12月25日)。仍在注册或申报相关资质、商标、认证等过程中的或已过期的申报材料均被视为无效材料。
3. 所有申报及证明材料上的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报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
(四)如需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评审,相关要求详见《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附件4)。
(五)企业须在12月2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需补充材料,将另行通知。
请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动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品牌展位,仔细阅读附件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并按展区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 12 月 25 日前将资料递交至东莞市商务局七楼外商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
2.广交会出口展品牌展位评审资质指标
3.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
4.使用母(子)公司资质参加品牌展位评审的相关要求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12日
(联系人:第一期:吴奕玥,联系电话22817270 第二期:卢秋婷,联系电话22817937 第三期:黄慧中,联系电话22817370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市商务局大楼七楼促进中心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