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由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申请,经我局审查,同意委托东莞市私营企业协会等58个行业协会(商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一、委托范围
各行业协会(商会)中登记注册住所地为东莞市的会员企业。
二、委托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有关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应在委托范围和委托期限内,严格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开展公示活动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主动接受公示活动监督机关监督并积极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受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名单.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