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23-01-29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数据来源:科兜网

2023年第13号

  为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2类食品99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8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兴店销售的标称大冶市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鸭掌(辐照产品)(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广东省利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了只锅巴(烧烤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排骨味(膨化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农贸市场邓家斌青菜档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石碣燕梅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噻虫嗪及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禅城区盈满惠百货商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中山市家万好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中山市金盛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张槎分场分公司销售的芋头,镉(以Cd计)、铅(以Pb计)及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禅城区卫国分公司销售的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四会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真香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禛香锅巴(牛肉味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7.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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